主动辞职的经济补偿用不用缴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5:22:11
公司没有直接辞退我,而是和我商量,让我主动辞职,同时答应给我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这部分补偿金是免税的吗?

但是,如果主动辞职,公司不必要负担补偿金呀。
谢谢你们,我觉得公司不会那么无赖的,我的工资也不高。呵呵。

1、公司让你主动辞职,并承诺给你3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一定有它的原因。给你一点分析的思路,你不难找到原因。
2、如果你是被动辞职,只要不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违纪违规行为),都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获得在单位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公司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起算日起从劳动合同法颁布之日2008.1.1)
4、按上述两条你仔细算算,你应该得多少,公司的动机也就基本清楚了。
5、所得税按照“财税【2001】第157号”文件的规定,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用交税。如果事先谈好了,可能给你补偿,如果公司不是无赖的话

不用交税,如果你的公司想让你辞职,并给补偿,那一定不会走那个交税的工资系统了,如果你不放心,那你提前提出来,那3个月的工资免税

如果实现公司和你谈好了,不用交税。

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仔细研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就会发现,实质是指员工税后收入最为计算依据的。如果你工资不高,经济补偿金不超过上一年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三倍,就不会发生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