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在法律上有时效性的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1:22:36
因交通事故我带病人去医院做全面检查只是有挫伤,并未检查出骨折,复诊也是一样.但是那个病人却在事发15天之后自己检查出了骨折,当时并没有通知我.而是在事隔8个月后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7800元,我想问下,骨折坚定在法律上有时效性吗?我应该负责任吗?法院会怎么判

法院怎么判我们谁也无法给出肯定的答案。但是可以给你提供一点建议。找出当时你带病人取做全面检查的医疗报告。以此作为证据。证明当时病人并没有身体上的损伤。
对方检查出骨折确实可能是真的。但你可以要求对方提出骨折的原因是你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引起的。否则不予赔偿。
而且对方在检查出骨折后并没有通知你,有弄虚作假的可能,请求法院调查。
还有2楼的朋友,对方要求7800不光是医疗费,还有误工费。这是合理的。不过是不是作假我们就不清楚了。

这不扯淡吗,八十年后他死了也告你撞的?让他举证啊!谁主张谁举证,没证据不能要你负责。

没有通知你?会不会他又出别的意外摔骨折了,
什么骨折会花那么多钱,

什么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