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时口头协议再变更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8:34:41
我的姐姐在05年的时候跟哥嫂分家,因为其父生前曾说过,家里的外债大部分是我姐姐还得的,所以其父以前的老宅子归我姐姐所有,当时,她嫂子也没反对,只是说以后其母的油盐酱醋的钱有我姐姐负责,但是由于怕伤弟兄的感情,就没签订协议,只是做了一个口头协议,当时没有外人在场,只有其母在场,但是最近由于牵扯到房屋拆迁赔偿,她嫂子就又不承认当时的协议,请问我如何才能争取到我的合法利益?现在其母作证的话有法律效益吗??

如果口头协议没有利害关系之外第三人证明或录音证明的话,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父亲过世后的房子由其母亲继承,跟你姐姐和你她哥嫂没什么关系,赔偿也是赔给其母,这是其母亲的钱,想给谁就给谁,你姐姐即使和他嫂子有前书面合同,这合同也得等母亲去世继承时,才能生效!

口头不合法,没有用的!
如果有必要得公证一下!

口说无凭,没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