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划生育扶助奖励政策两孩的年龄间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4:20:23
父母都是49年出生的人,今年60周岁了。我76年出生,妹妹83年出生,间隔7年,请问我父母是不是扶助奖励的对象??
补充一下,我们家是河北省的。大女儿76年出生,二女儿83年出生,有没有人能知道这到底是不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件?(其他三个条件都已经符合了)。有知道的请尽快告知。谢谢了!!!

你先前没说你们是双女户,按你后面的说法应该是符合规定的.

必须是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夫妻。

一、确认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原则?
1、严肃政策,把握重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一项基本的奖励制度。奖励扶助的重点为: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夫妻。生育行为违反国家及我省有关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
2、统一政策,严格掌握。对夫妻生育子女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界定,在符合国家大政策的前提下,以我省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为依据。市、县(区)自定政策严于或宽于省有关政策规定的,以省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依据。
3、条件同备,不可或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严格按国家、省规定的条件确定。国家规定的四个条件:一是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二是1933年1月1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三是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是年满60周岁。
本省规定的条件是: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现无子女的父母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前三个条件的,从年满55周岁起提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
二、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规定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1、本人及配偶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成建制农转非人员,本人及配偶现户口登记地址在村委会,有承包责任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且不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对整体村改居的村民,参照成建制农转非人员的确认条件(有承包责任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且不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执行,经市级政府认定,并报省人口计生委备案。
4、非转农人员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参照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和成建制农转非人员的确认条件执行,即本人及配偶现户口登记地址在村委会,有承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