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江苏南通求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39:53
目前我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里强调了基本工资,而没有说出底薪。因为加班费是根据底薪来计算的。
之前和公司签定的岗位因为公司的种种原因而变动了,换句话就是岗位降低了,而且基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我的问题就是公司的这些行为都有触犯哪几条?我的岗位变动又该如何做?(岗位变动没有另签任何合同,劳动者没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了)

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岗位,就应该按照合同执行,就不应该变动,变动是违反合同的。
工资低于约定工资是不对的
“班费是根据底薪来计算的”欠妥,这样你就吃亏了,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资或者说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