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法关于子女承担赡养义务(买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3:05:19
外婆的旧房准备被拆,现准备另购一套便宜点房子。

外婆有1个儿子,3个女儿。其中,我妈妈排行第二,舅舅第三。

现在买房需要钱,大概5,6万,外婆自己最多出2万,剩下的子女要分摊吗?

舅舅和外婆同住一屋,没正式工作,而且一直以来对外婆和三姐妹都很恶劣,他肯定拿不出钱。但是他是外婆唯一儿子,不管他对外婆那么恶劣外婆也一直护着他,这次买房估计就是为了舅舅以后能有地方住的,可是别指望他出一分钱,活了二十多年他怎么对外婆怎么对我家人我早看透了,在我眼里就是一人渣!

大姨妈(外婆最大的女儿)居然大骂说她一分钱也不愿意出!虽然她早退休了,但是大姨妈的两个儿子(我表哥)都工作,自己开了店,都有收入,而且大表哥开的店都曾经借过外婆的钱(以还)!现在居然这么对我外婆!

小姨也没正式工作,她说大姨妈出多少她就出多少!

我妈妈也退休几年了,我现在也没工作,一直靠妈妈的退休金维持生活,但是她们都以为我妈妈存了不少钱,说我们家应该尽可能的多出买房钱。这什么道理?!

以前妈妈工作的时候,外婆住院啊医药费啊水电费啊这么多年来一直是我妈妈一个人帮外婆交的,妈妈都没说什么。现在本想分摊购房的几万快,好让外婆安度万年,他们居然向抛包袱一样把这事抛来扔去,完全不顾及外婆的感受和我家的感受,真是一点亲情都不念,厚颜无耻到一定境界了!

为人儿女有他们那么做的吗?!真不知他们怎么想的。我们家不是不肯出钱,也不是出不了钱,但就是看不惯他们那种态度!

我想通过百度问问懂法律的人士,这种情况僵持下去,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怎么解决,谢谢!
“(2)房子由你外婆、和你家共同出资或者由众人出资:但这房的产权在登记时应登记为按出资多少的共有产权,谁出资多就多占产权、不出资就没有产权,但必须在房产登记时约定好各自所占份额。 ”

外婆就是想女儿们出钱给她买房子,不管舅舅这次出不出钱,外婆都想把新买的房子留给舅舅的,唉!
登记的时候该怎么登记呢?需要拿什么表格?找谁登记?
请继续关注问题,谢谢~

关于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没有给老人买房的义务,但如果不买的话,必须给老人安排住处。

本案的解决方案:
1、不足部分打借条
2、按出资比例约定部分继承权。
3、不买房,4个儿女给她租房子

感觉你们都是很孝顺的孩子,关键在于小舅太不争气。跟外婆说,3个方案任她选择。你外婆真是有点老糊涂了,什么都不肯,就想从女儿家白拿钱给儿子,女儿要赚钱养家也不容易,世上哪有这样便宜的事情。
1、“赡养法关于子女承担赡养义务(买房)的问题”:没有“赡养法”,只有《婚姻法》和《继承法》可以适用。
2、“外婆自己最多出2万,剩下的子女要分摊吗?”:没有法定义务要分摊,可以协商。但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不分摊买房钱:子女就必须负责给老人安排适当住处。

3、“为人儿女有他们那么做的吗?”:什么样的儿女都有,虽然他们是该被谴责。

4、“我们家不是不肯出钱,也不是出不了钱”:真的如此吗?既然如此,既然你和你妈妈也心疼外婆,那你们可以出钱为你外婆买房住,提供几个方案供你们参考:
(1)新买房的房,全由你家出资,:但房产证必须写你父母的名字:这房只是给你外婆住(你舅舅无权居住),但产权是属于你家的。
(2)房子由你外婆、和你家共同出资或者由众人出资:但这房的产权在登记时应登记为按出资多少的共有产权,谁出资多就多占产权、不出资就没有产权,但必须在房产登记时约定好各自所占份额。

这样,既能保证你外婆有房住、出资多的人也不会太吃亏。
有问题可以继续补充提问。

1、“赡养法关于子女承担赡养义务(买房)的问题”:没有“赡养法”,只有《婚姻法》和《继承法》可以适用。
2、“外婆自己最多出2万,剩下的子女要分摊吗?”:没有法定义务要分摊,可以协商。但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不分摊买房钱:子女就必须负责给老人安排适当住处。

3、“为人儿女有他们那么做的吗?”:什么样的儿女都有,虽然他们是该被谴责。

4、“我们家不是不肯出钱,也不是出不了钱”:真的如此吗?既然如此,既然你和你妈妈也心疼外婆,那你们可以出钱为你外婆买房住,提供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