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非法同居(女方无户口,无结婚证)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0:15:29

男女非法同居,无结婚证,不属于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没有离婚一说,不能办理离婚。双方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户口直接到当地的街道和村委会开证明然后在出生医院开出生证明,再去派出所上户口,需要交一部分社会抚养费。
  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too bad

上到男方。

奇怪,女方是黑户

属于非法生育,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前提是:1.男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同意接收,并能证明是男方的孩子。2.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政府计划生育部门交非法生育罚款。并开出允许落户的证明。

男女非法同居,要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先必须到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去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离婚协议(判决)上的约定,再来决定孩子户口申报的去向,也就是孩子归谁抚养,其户口随谁申报,当然申报的手续较为麻烦,可去户口申报地的公安派出所谘询办理。

这样根本不算离婚吧
婚都没结,哪里来的离

女方是别指望了,只有男方带着小孩在医院出生的证明,和男方自已的户口簿到所属地的派出所,上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