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朋友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18:56
我的孩子在医院做检查,医生说:不论B超还是验血都很正常,而且很好!
预产期是3月5号,肚子硬硬的,但是不痛。不放心3月6号去医院B超检查,还是显示一切正常。医生说等肚子痛了就来住院。于是我和老婆很放心的回家了,3月8号凌晨2点,老婆肚子开始疼起来了,我们4点钟到达医院。就说小孩子没有心跳了。很伤心。过了一个月,我让医院做的尸检,出来了,说是小孩子的本身没有问题,可能是胎盘的供血有问题。我现在是疑惑是为什么隔两天就出现这样的问题,这样算不算医疗事故?我打算向医院索赔误工以及精神损失费!专业的朋友请给我点意见

您好。很同情。
1、首先请您的亲戚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医院要求封存并调取所有病例,调取和保存一切有关这个案件的证据。
2、向该医院院领导、医政部门提出交涉,协商解决。
3、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者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4、等待鉴定结果。如果鉴定结论是构成了医疗事故,则可以根据鉴定结论再次向医院进行交涉,交涉未果,可以向医院的上级卫生单位反映。如果都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则可以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5、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则看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的程度相比较医疗事故要低,索赔额度肯定要低很多。
6、如果您对鉴定结论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建议:建议委托有专业背景的律师介入,尽可能多的争取到更多的赔偿。否则,孩子的未来将很难有保证。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