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合伙开饭店,后乙要将自己的股份出售,而甲要买,但乙卖给拉他人,甲得知后要求其的转让无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47:28
该如何处理此案件?

1.乙的转让无效,乙应将起股份卖给甲.
2.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条件或不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第三人;合伙退伙时,该合伙人的份额,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