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这样做是否违约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8:53:22
我原住房属于旧城改造被拆迁。08年和开发商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一套10层东1户的一栋85平米房屋(共12层)购房款一次性付清,合同上写明18个月后交房的但是现在拆迁还没结束,09年3月开发商以市规划局不同意原来的规划通知要去重新签定合同。我买的那栋楼改成28层。买的那套也改成99平米了。现在要补上14平米的房款,还要每平米多交99*270元的楼层钱共4.7万元多。开发商说原来的合同作废了。必须重新签定。我经济能力负担不起。买房的时候就找朋友借的钱。我还是想要原来的那套。我现在该怎么办。开发商这样做是否合理。请教懂的朋友详细解说下。谢谢了
我原房屋属于旧城该造。属于照顾户。所以开始签定的那套房屋是以附户头的优惠买的才11。7万。就是开发商赔偿你11.7万在我们这也买不到我签定的那套房子。我还是不合算的啊

根据你的陈述,你之前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可能属于无效协议。开发商在规划方案等尚未通过的情况下,肯定没有预售许可证,此时开发商无权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售房,且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具体的事宜,你可以向当地的房产律师咨询。也可以登录我的百度空间进行咨询。

开发商属于单方违约,你可以要求违约赔偿。
你要交出你原来的合同,要求按照合同履行!
因为涉及你居住的问题,开发商要义无保障这一点。你可以在要求开发商提供周转房的同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你可以争取比较合理的价格或者支付方式!

如果设计变更,开发商应当及时通知您,您有权解除合同。

开发商单方面违约.,你可以拿着你原先的合同去仲裁.

是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