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特别的劳动争议!急的很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4:19:29
听朋友说:内事不决问老婆,外事不决问百度。现在我遇到了麻烦,希望能够得到这里的高手指点一二。谢谢
我从2008年10月20号到东莞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当时说是试用三个月。但是现在已经5个多月了还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工资还是试用期的工资,1000快。到09年4月10我向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为我交纳包括前几个月的社会保险,把工资加一些。老板语气十分让我害怕。我就暂时请假去深圳,要求在星期二前让老板考虑好,我回去签。我要走的时候老板居然问我在这里有没有朋友,做什么的。
还有就是春节前放假半个月也没有给工资。
因为工资太少,吃饭在住宿后就什么也没有剩,还好副厂长不错,求他签字和厂里借了1000快。
从3月1号到4月10号的工资还没有发。
我13号到厂.单位同意补签但是工资还是试用期的工资,且从试用三个月后才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刚才的谈话他进行录音了.很阴险
现在我想维权
1:现在还可以维权吗,要怎么做
2:我的身份证一直是第一代的.单位可以用我的身份证是第一代的办理不了为由导致我维权失败吗.我是第一带身份证可以维权吗,
急.给我好的答复,我会追加的.成功了可以汇钱给您.

1、你可以维权,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你还在诉讼时效内
你可以向东莞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和补足工资差额
2、这个与第几代身份证没有任何关系

您好,请到中顾网 http://www.baidu.com/s?wd=%D6%D0%B9%CB%CD%F8免费发布,万名律师会进行专业 权威 及时的解答。

你可以维权
1、你可以就公司为跟你签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至于工资的约定,这必须看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