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单的理赔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0:42:45
2008年7月份为爸爸买了一份太平人寿的寿终险,保前经过保险公司的体检,检测出有严重心脏病,经过保险公司研究三天后同意签订保单,24小时生效。2009年2月24日,爸爸因心肌梗塞去世,期间2008年9月、10月住院治疗,医生写的病志上有一句“陈旧性”,于是保险公司认为我们隐瞒病史,但是确实没有其他治疗经过。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应不应该进行理赔呢?(心肌梗死在理赔范围内)
保单加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你好,按照你的叙述来说的话,这种情况是必须赔的。终身寿险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不管上面造成您父亲去世的的心脏病是不是陈旧性的,只要保险合同生效,都要理赔的。

要的,我负责人的说,建议你协商,不行的话起诉~

只要保险公司同意承保,那他就要负责。

应该!碰到这样的案例,打官司你绝对赢。

太平人寿有这么无耻么……
还是您隐瞒了什么事情……

平安保险

对于您叙述

在我看来最关键的应该是医生的病志上的那句"陈旧性"
虽然只有三个字,但是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对保险人应当有如实告知的义务.防止带病投报,如果保险公司抓住这一点,可能就会有很大的争议性.因为如果开始就没如实告知,那以后有什么问题保险公司就可说没任何责任了.

附加的意外伤害跟这个完全无关.
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而这是有自身身体引起的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