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属于价格期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5:47:16
我姐姐在一个商场销售服装,在给顾客介绍衣服的时候介绍的是吊牌价600多的,但我姐开票的时候开成了800多,因为顾客是刷卡消费的,回家之后才发现多刷了200多元,后将此事告到了物价局,说是价格欺诈。现事情解决下来,说是要么给好处费,要么要罚款上万,我想他们一定是疯了吧?!请问此事处理是否合理?
我想:我姐又不涉及收现金,多的款也是收入到该商场了。而且这个事情应该最多只能算是工作失误吧?!
请帮帮忙,谢谢您!急!!!!
我最后的积分了,请帮帮忙!!

什么都要证据,你说是工作失误,那么你要提供你失误的证据,否则这个很难说。
当然也得看情况,难道说刷卡的人不用签字吗?
即使不用签字,难道连看都没看一下?如果商场方有让客户自己确认过,而客户自己不看的话,就不能责任推给一方。

责任确实不在顾客,无论是刷卡还是付现金,只要付款完毕,就自动默认了双方的交易协议。
顾客可以要求商场退回多收款,要是要求道歉都是合理的,至于索赔,这很难说清,看双方当事的谁厉害了哈。
个人建议:因为不是故意而为,而且作为商场来说,声誉最重要,首先要代表员工向顾客承认错误,并立即返还多收款,这样也能为自己树立一个正面的形像,一般的顾客拿到多付的钱,而这也确实没给自己造成什么其它的损失,应该不会再纠缠。
关键是发现错误及时改正,争取顾客原谅,至于员工,那是商场内部问题,内部处理,和顾客没有关系,除道歉外最好不要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