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和质权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1:33:18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质权即是转移“动产或是权利”的占有关系。不包括“不动产”作为质押标的,质押转移占有关系,但抵押权不转移占有关系。

留置权则只转移“动产”的占有关系,东西给服务行业的人修理、维护,欠维修维护人的钱,东西留置在他那,任他处理,这叫留置权。

留置权和质权有什么区别? 留置权有什么意义和社会作用? 关于物权法中留置权和动产质权的区别? 请帮忙对抵押权、质押全、留置权进行一下区别和解释 怎样区别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有关留置权 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问题~ 质权和留置权的实现必须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吗 质权与留置权的区别在哪?(不能详细回答此问题者谢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