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8:15:58
我找对方谈点事情,对方和我约好在菜市场的门口等,我找了两个人和我一起去到约定的地方,到了那里我找的那两个人先下车去找他们谈,我找到两个人没带任何东西,我找到人还没和对方说到话,就被对方找的人砍伤,结果我找的两个人被对方用刀砍成重伤,然后我主动去了派出所,我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你构成寻衅滋事罪,理由:1、主观上是你提起的犯罪动机“找对方谈点事”,请问谈什么事;2、客观上你已经为寻衅滋事罪做好犯罪准备,并且着手犯罪“找了两个人一起去”,请问是做什么;3、违法性,对方由于和你约定好,他也带了人,只不过是带了工具,你没有带而已4、双方发生冲突,你们被砍伤。你虽然到派出所自首,但是同样构成寻衅滋事罪。祝你好运

你又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和行为,自然不够成寻衅滋事。对方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对方是故意伤害,应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