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近年来集体谈判案例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55:15
急需外贸企业集体谈判的案例,成功的失败的都OK

据商务部统计,从年初到3月初短短两个月时间内,我国遭受反倾销案例有7起之多,其中大部分采取的也都是企业联合组团方式来集体应诉

  专家:这是好现象

  “总体来说,这是一种比较好的现象。在反倾销过程中,由以前的政府行为开始走向企业行为,开始以企业为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的杨老师这样评介当前出现的企业集体应诉行为,“其实,反倾销本来就应该是一种企业或者企业行业行为,现在国内的企业正在朝着这个方面发展,这是好现象。表明我们的企业在反倾销中慢慢变得理性起来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贸易与投资研究室副主任赵瑾教授对此也表示赞成,她还详细地分析了中国企业发生这种变化的原因。

  她认为,发生这种变化的原因可以归纳为四点:一是观念发生变化,企业提高了应诉意识。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反倾销不是政府行为,而是企业行为,即出口产品在国外一旦遭遇反倾销,企业必须自主进行。二是降低应诉成本,增强应诉的强度和力度。以往影响我国企业应诉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应诉成本高,单个企业难以支付,特别是在应诉结果难以预测的情况下,很多企业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现在许多企业联合应对不仅可以降低应诉成本,而且可以增强应诉的强度和力度。三是在应诉的过程
  中,基本上是谁应诉谁受益。即在应对国外对华产品反倾销过程中,如果胜诉,同一产品进入同一市场,不同企业进入的成本不同。应诉的企业可能以较低的反倾销税率进入,而没有参加应诉的企业可能以较高的反倾销税进入,甚至由于较高的反倾销税而彻底丧失国外市场。以往我国彩电在欧盟遭遇的反倾销后没有及时应诉就曾经使我国彩电丧失欧盟市场长达十年之久。四是入世后,随着政府职能的变化,外贸中介组织,即商会和协会的力量开始加强,产业保护意识提高。

  同时,赵瑾还简要分析了中国近年来屡遭反倾销的原因。她说,“一是国际上滥用反倾销已经成为各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手段。二是入世后,各国对华滥用‘非市场经济条款’,对华反倾销的频率明显加快。‘非市场经济条款’是中国加入W TO议定书中专门确定我国出口产品是否具有倾销或补贴行为的条款,全称是‘第15条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其主要特点是,如果一国认定从中国进口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