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就业协议和违约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3:52:11
我是09应届医学类毕业生,还有两个月毕业,两个月前我和一家单位已经签订了就业协议,但是现在有另一家发展前景更好的单位要我,我打算和第一家单位违约。但是协议书上写有违约金2000,我想请教懂法律的朋友,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不交这2000?另:我如果到第一家单位第一个月的工资只有600,违约金就是2000在法律上有依据吗?

1、协议的作用是约束毕业生,进了单位之后签订的合同才同时对单位有约束作用。
2、你已经签字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就像你写了一张借据。上面已经写明的违约金是你在签字时候就已经认可的。哪怕上面写得是三万,你也签了,具有事前之情的事实。
3、违约金的出处是,单位招人的时间一般是十二月份做计划,然后找到毕业生签署协议,这是一种意向。表明我们单位的名额被你占了,别人就没有这个名额和机会了。这是一种信誉度的要求,如果因为你违约,结果单位新一年度的用人计划没有完成,造成部门缺人,这是事故。
4、第一家单位第一个月的工资往往是试用期,这和违约金多少不发生关系。而且,2000这个价格基本上是各个大学通用的,还有三千和五千的呢。
5、如果你真的看中了第二家单位,真的发展前景更好,那为了信誉付出二千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
拙见,不知这样的回答是否令你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