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6:51:52
这个家庭,老公刚去世不久,留下70多岁的老母、刚上大学的儿子和妻子,还有一套月供5000的房子。妻子月薪才2000,根本还不起房贷,但老母却坚决不同意卖房子,她说房子归她那部分,她愿意赠与给孙子,但前提是须孙子结婚后才可以卖。目前,房子卖不了。妻子一直借钱还房贷。
请问:这个时候的房子,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的话,只要2/3的共有人同意处分房子,就可以处分;但共同共有需全体同意才行。)
妻子可不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分割房子,法律依据是什么?
另外,作为遗产的房子,必须先办理过户,才可以卖,户主应该是老母、妻子、儿子三人,是不是只要这3人中的一人不同意转卖,房子就卖不掉呀?

如果确实供不起房贷,没办法,不是咱不孝,可以起诉,按份共有,可以提代 证据,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是那是个70多岁的老母啊,唉,好好说说吧,老母要是真的不体恤你们的难处,实在不行,可以按法律起诉分割房子,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