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应该给怎样的经济补偿?(劳动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35:48
我的亲戚今年41岁,在纺织厂工作20年,第二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与2009年6月31日到期,由于市区规划厂区要迁到市外,她们年龄大的可能要裁掉,要是这样的话,厂里应该给怎样的经济补偿呢?我的亲戚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呢?优势在哪?请律师指点或给出相关的法律条文,谢谢了!

满一年按照每年一个月的平均工资的数额进行补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广东胡律师:

厂里应该给怎样的经济补偿呢?---你亲戚工作20年的经济补偿,济补偿金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对于这一点,可能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解释,这一点你最好问当地的劳动局,我是做HR的,不是律师,但是我是感同身受
按我在广东东莞的解释,虽然他工作了20年,但是由于没有申请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因此从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起,其工龄实际上重置了,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时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只需赔偿两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