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批捕科是否告知家属是否批捕决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40:11
案件到检察院已经9天了,还没有得到是否批捕决定,人已经被拘留12天了,如何才能知道检察院是否批捕?
急!!!谢谢

可以打电话到检察院咨询

一般情况下,公安/检察院自侦部门上报检察院后,检察院7日内批捕。由于你描述的不详细,所以不知道你所说“案件到检察院9天”是指什么,因为还有一种可能是检察院实施的拘留,而现在还没有报捕的情况.即使是按一般情况下应该是7天就批而现在检察院还没动静,诉讼拖延在我国很常见,也很无奈
根据刑诉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可知,如果检察院一旦作出批或不批的决定的话,公安会知道,检察院自己也知道,所以你去咨询这两个地方就可以知道。
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25条“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所以你在家等着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