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被指认为肇事者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17:39
弟弟昨天下午骑摩托车,带着同村一个初三学生上街时,被两个老头指认为挂倒一个老头,且该老头倒地后死亡。事后,这两个老头截下弟弟的摩托车并送当地派出所,随后,交警事故大队派人带走弟弟,并将弟弟的摩托车扣留于当地派出所。
因现在弟弟的手机已被事故大队收缴并关机,因此现场的情况掌握不多。现在只掌握以下情况:
1、交警对弟弟的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这辆摩托车没有碰撞痕迹;
2、交警也对那个初三学生进行了问话,该学生也说,那个老头的死跟我们没有关系;
3、另有一个路人提供消息称,她亲眼看到那个老头是怎么被撞死的,但是,是老头倒地之地,我弟弟的摩托车才从事发地经过。
4、死者当时正和另两位老头在路边施工,指认者正是这两位老头,其中一人与死者有表亲。
5、弟弟目前已被暂扣了近24小时了,今天上午交警部门到事发地又进行了一轮调查,与昨天的调查无异,但不知道是否录有过路那人的证言。

此外,我弟弟是一个本分的农村人,就算是撞到人,也不会不承认而逃走。并且,在他被截住送到派出所的时候,弟弟曾经舅舅打过一个电话,说:有人撞到人了,他们说是我撞的。言语很轻松,显不出一点紧张感,舅舅问他有事不,他还说没事,马上就回家了。舅舅断定,以弟弟这些表现来看,应该不是他撞的。
我想要问的是:
1、交警会不会只因两位老头的指认就判定是弟弟撞死的人?因为在此之前他们一直没有提摩托车的检查结果和那个路人的指认。
2、这两位老头其中一位是死者的亲戚,他们的证言是否有效,能否被采纳?
3、目前我们最需要做的是什么?
请专业人士解答。

1、交警不会只凭两个人的指正就判定你弟弟交通肇事,需要其他更充分的证据。譬如物证(肇事车辆、现场遗留物)、人证、死者尸检报告等。警方应当积极寻找证据,包括走访当地,询问可能提供线索的人员,仔细查验事故现场及肇事车辆等。

2、无利害关系人提供的证言,比利害关系人提供的证言,在法律上更据说服力。也就是说,若有路人证明不是你弟弟撞的,而死者亲属说是你弟弟撞的,路人的话更有证明力。

3、在合法范围内主动搜集证据。你弟弟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先尽快把人弄出来才最重要。适当时候并有证据后,可以考虑起诉那两位指证者。

另外,根据你当地的司法环境,该疏通关系的就马上开始吧。

不要慌,没做过就是没做过,现在太紧张反而会显的有问题。他们查了摩托车没有碰撞痕迹那基本上就已经没事了。

我不是专业人士,以下仅从自己的几点法律常识和认识提出建议:
1,因为涉及人员伤亡,而不是简单的交通纠纷,所以交警不会单根据目击证人指正就认定事故责任人,必须经过现场侦查以及相关技术鉴定能定断。
2,这位死者亲戚的证言可能被采纳,因为这个属于突然事件,而不是连贯性或连续性的事件。
3,目前你们需要做的有几个:首先找到更多目击证人,尤其找到对弟弟有利的那个证人,你在叙述中有提到。另外,在尸检以及死亡鉴定出来之前,严格监督之间的操作,只要不是你弟弟的主要责任,肯定能检查出来。其次,通过熟人了解你弟弟的现状,不要因为死者亲属的某些关系带动拘留所里面的人对你弟弟不利,以防“躲猫猫”事件的再次发生。最后,聘请熟练地律师开始准备材料的整理和收集,因为涉及伤亡,这个事情最后总会走到司法程序的,宜早准备为妙。

没事。调查下而已。

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没你弟弟的事,警察早晚都会放了他,只是你弟弟运气太背了正好那时候开车经过!

放心,会没事的!

1、有人指控,交警需立案。但最后的认定还需以下证据:
当事人的口供、证人证言、车辆检验、现场勘查、尸检

2、亲属也有作证的权利。当证据矛盾时,无利害关系的证据效力大于有利害关系的一方。

3、有规定传唤一般在8小时内,最长不超过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