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协议的书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4:22:41
我和她结婚时她不到18周岁,现在孩子3岁了,一直没领结婚证。现在我们闹分手,各方面都说好了,只是口头说的,孩子归我抚养,我想问下这样的情况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如果签分手协议是否有法律效果。但是她现在拒绝回来跟我签分手协议,我又怎么办?急!!!

无效的,因为任何协议都不得违背国家法律,很显然,你们的协议损害了你们孩子的权利!婚姻法是男22,女20啊!你们的婚姻不受保护啊!所以一切要依法行事啊!你看,留下这样的问题,最可怜的是孩子,不管你们谁赢了,都是输家,毁了孩子一辈子,让他缺失了另一半的爱!可恨!

完全没有法律效力!因为结婚是根本没有到法定年龄,更不用提在结婚之后发生的任何事情了,说的严重点,以国外的经验,你要承担全部责任!
这种情况强烈建议你息事宁人!

没有结婚是没有效力的.

汗 分手协议没什么用 只有去 补个结婚证 然后再办离婚证

朋友你们只是一种同居关系,不具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如果你们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不存在财物的归属关系,那就各走各的路就可以了.不需要协议的.如果有财产纠纷可以诉至发言依法裁判.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那是法定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必须父母双方同时履行.这是法律的强制性的条款.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你们可以协议的,如果没有协议,包袱样的一方可以单就抚养的问题,向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要求不抚养的一方履行抚养义务.

还法律保护嘞…不可能的好不!?首先你们婚姻不受保护,因为违反婚姻法,要想法律,双方父母也可能被牵连喔!家庭保护里,未满18岁儿童,父母不允许让其订婚,结婚的。而且啊,你们的协议都没有公证人吧?
从孩子角度来说,你们分开,他就失去其中一方的爱了。别说什么你会照顾的很好之类的。说起来,从这件事看出你们父母双方都很没有责任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