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3:36:54
90年代的公改房,是根据职工的工龄定价的房子,请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且一方私自公证,请问公证有效吗?离婚的话应该另一方该怎样争取自己的权益
谢谢大家。
想说明一点,公改房是在婚后购买。
公证也是婚后,一方不知情。离婚的时候拿出来,另一方才知道房子公证了。

这处房产应该是部分共有的.
这个要根据结婚时间来确定,要将工龄和房改的时间结合起来,在婚后的工龄折合来算,婚后这部分就是共有的,对于对方所做的公证是否是可以撤销的,你可以考虑一下,因为房产并不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如果是可以撤销的那么可以依据所有权情况,进行析产.
不清楚的可以给我留言或电话.

已经公证了,那应该属于个人财产

首先,如果房产证的公证时间是结婚之后的,我想应该是共有财产,公证也应该是两个人都同意的,如果是结婚之前就公证了,那应该是个人私有财产。依法取得应该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看是婚前还是婚后
婚前是共私有
婚后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