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因公差发生交通事故至死赔偿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49:30
26岁因公差发生交通事故致死,其赔偿金额大概多少?月工资5500元,有两父母

您自己计算一下吧,与工资没什么关系的: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根据鉴定结论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一并赔偿。
  (二)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北京标准为上年度六个月平均工资, 2007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507元,丧葬费为23253.5元。
  (八)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岁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