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出现丢货是否要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9:27:03
我在郑州金博大一家男装品牌找到一份导购的工作,试用期三天(无薪),在这三天内公司丢了一件货,公司原有两人,结果被要求我三人一起赔偿货款1300余元,请问我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谢谢!~
我在那上班已经将近半个月,工资也有300块左右,加上我开始交的100元工装押金和60员胸卡费,这些钱我可以要过来么???

1、让对方首先证明存在货物的丢失。
2、试用期无薪是违法的,按不低于正常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给你。
3、公司丢失货物可能会按照公司的规章来办,如果公司没有向你们明示公司规章或者没有告知你相关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完全不用理公司。
4、你所交的钱在正常法律途径下都可以拿回来,公司没有理由让你交纳或者扣发上述钱财。
5、如若不然,你可以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让他奶奶的去死吧
我最烦的就是试用三天
然后再说试用不试用的事了
你没有跟他们签订劳务合同
不用赔
本人也在郑州
过年时
找了好多工作都说要试用三天的、
特别是销售类
他就是想用这种无价的劳动力
三天过后
不管你行不行
都会让你走人
他也不用付钱
我劝你啊
再找工作时
再有这种试用三天的千万别去
他们就是抓住现在经济危机就业难度大
哄骗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