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9:53:40
还有怎么样才算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条件:
1.防卫起因,是客观存在的危害行为。
2.防卫时间,是危害行为发生之时(也可以危险明显存在时候算起)。
3.防卫对象,是实施危害行为本人。
4.防卫意图,只能是为了避免合法利益遭受侵害。
5.防卫损害,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防卫。

超出正当防卫的限度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就属于防卫过当

对方已经无力侵害你的时候(被你打晕打倒在地跪地求饶的时候)你在继续打就是防卫过当

当已经制止住了
可是你还揍他
比如你把他制服了但是你又把它杀死了
或者又把他打重伤了

正当防卫过程中超过必要限度就是防卫过当
一般情况下,你与对方的伤害级别相当,则不认为为防卫过当,如果对方赤手空拳打你,你就拿刀把杀了或者将他重伤,那么算是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