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如何入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9:57:24
我公司有一块土地欲开发,但自己没有房产开发资质,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让他们代我公司开发。开发中,我们的这块地涉及了另外 两家单位,与对方协商开发中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均由我公司支付。我公司现已将那两家单位的土地办理完了出让,出让金及契税都由我公司代为支付,(但土地局开具的缴款单位不是我公司名称),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帐务处理?

土地不允许做固定资产单独入帐的,应计入房屋的价值,计提折旧

按财务制度应可以在:无形资产--(土地出让金)科目核算,在使用年限内分月平均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