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1:39:14
桥队打工的父亲在上班时间摔伤,伤势较为严重,左手骨折错位,肋骨骨折4根,肺部出血,当时呼吸受阻,脾部血肿。现在医院治疗中,桥队派员服侍。
我想申报工伤,但是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当时我父亲没有与建筑队(桥队)签订合同,合同复印件肯定是没有了。
至于“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我查看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说明以下5点: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可(一)(二)(三)点显然没有,至于(四)工头那里可能有,但估计是拿不到。所以只有寄希望于第(五)。
在这里我想咨询下:“劳动者的证言”——是否可以通过偷录音的方式获取,在法律上是否承认其效力???
目前有父亲的同事在照顾父亲,可以在与其同事聊天时,让其表达出我父亲在建筑队工作的事实——这个有效吗?
另外还有关于“工资条”:如果直接让建筑队出具工资条肯定不可能,是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去建筑队结工资时,写个条子“某某某在AA施工队打工期间09年4月1日——09年4月31日,工资0000元,现已经结清,特此证明。”然后让建筑队相关人员签字——这个可以吗?
这样的字据可否去进行工伤认定
请达人指教

广东胡律师

1、“劳动者的证言”最好是当庭作证,偷录音在法律上是很难被承认的,录音一定要经当事人同意;

2、工资条你想的方法可能不行,一定要盖建筑队的公章在法律上才会生效的。

应该可以

你想的太多了。你就和他们协商赔偿吧。根据你的介绍估计按照七级伤残计算吧。按照地方职工年度月平均的60个月工资计算吧。他们承担一切医疗费和营养费家属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