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帮忙,高分解答,最好是懂法律的人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48:08
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谈恋爱,而这个男的却在未经这个女的允许下一个人带着这个女的身份证去登记结婚,还代替这个女的签了字,这个女的并没去也不知道,请问这个结婚证有法律效力吗,顺便请各位评评这个男人的行为,谢谢啦
这个男的之所以能自己一个人登记,是他有熟人,和婚姻登记所的人认识

当然是无效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为违背了婚姻法关于自愿的条例
这种行为还属于侵权

不符合法律程序,无效!

广东胡律师:

只要这个女的能证明那个笔迹不是自己签的,他们的婚姻在法律上就属于无效婚姻。

女的可以凭相关证据起诉男的侵犯自己的人身权。

编的吧,这样登记机关怎么会登记呢,登记人员不会白痴到这种地步!
如果那男的与登记人员恶意串通作了登记,那也因违背婚姻法关于自愿的规定而无效。这个男人的行为属于干涉他人结婚自由的行为,如果他将那女的强行留住,则构成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当然无效!不懂法律的人也应该明白结婚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