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面积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2:24:45
购房面积116(套内105,其余为公摊11).合同约定面积有误差,按套内面积计算.实测:面积116(套内108,公摊8),开发商要求补交3平方的费用.请问这3平方是否应该交?属不属于重复收取的费用?(小区170多户,30多户没交,也入住了,开发商的解释,他愿意让谁交准就得交,不然不办房产证)

最后面积的核定应以房产局来核,体现在房产证上。如果房产局核出来的面积也是108的套内面积,你们的合同中又有约定按套内面积来计算,这个面积误差是在3%以内,是需要据实结算的,你还不能依此要求退房,这个钱还是需要交的。只是在其面积的核定上你要求他们给你权威机构做的结论,而不是开发商说多少就是多少。

你这个实测套内面积108是什么人测的,如果是专业、具资质的权威机构测得,有经过签字盖章的书面报告,合同又有明确约定,那就应该补交3平方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