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国企强制加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1:53:57
单位里五一又强制加班了!不来就扣钱!! 而且有时候还不按点下班!晚上加班才2元1小时 一加就是4小时 双休日加班才30 而且平时过年五一什么的加班费还不变 我1个月工资1000左右 请问下懂的人这样合法吗?这个问题我想因该有很多人都反应了 为什么国家不管!!难道国企就可以乱来嘛!而且要是上报 就不用想在单位里干下去了!!就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
  “请问下懂的人这样合法吗?”:肯定不合法,国家劳动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同时正常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天8小时,超过部分都属于加班,都需要支付加班费(每月加班不可以超过36小时),周一到周五白天加班应付加班费是每小时的基本工资的1.5倍,晚上加班是每小时的基本工资的2倍,周末加班都是每小时的基本工资的2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是每小时的基本工资的3倍(你的工资有很多部分组成,其中有一个很大部分是基本工资,基本工资除以20.83天,再除以8小时就是你每小时的基本工资,)。
  希望你看明白了,对你能有所帮助。

主要是没人敢反映。
虽说法律有规定
但是如果你去起诉的话,你的工作也就保不住了

毕竟我们的法律还是不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