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上有曾用名,但由于现名和别人重名。我可以申请将曾用名改成现名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6:18:16
如题
单位已经开出重名证明,但户籍处的说没有用.怎么办呢?

一般这样得要求是正常的。至于你改名要有合理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规定: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注释][注释]引用本条的文件共1件,其中:国家法规 0 件,部委文件 0 件,司法解释 0 件,地方法规 0 件,法院案例1件。 (一)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你要改名,没有上述证件,就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譬如由于单位有重名,引起工作不便,就要单位得证明。

应该可以的。你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