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一个问题(律师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39:50
我一个朋友在3年前在深圳一家私立学校做老师,当时由于他家庭贫困,父亲病重,他便在开学初收了学生18000元学费后离职回家给父亲治疗了。后来学校跟属地的派出所民警私下说了这事(估计没立案),学校和警察考虑到他年龄小,便叫他把钱拿回来就可以了。他也知道自己错了,可惜钱已经花了,便想办法退还了7000,还差11000,约好以后给人家退还。现在那家学校因为金融危机已经倒闭了,想还钱却找不到人了。大概是3年半以前的事情,现在马上4年了。请问:1.这种情况对方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2.若追究,需要到案发深圳立案究还是到我朋友家那边报警?3.此类案件可以网上通缉吗?4.听有人说当时因为私下协商还了7000,案件已由职务侵占转型为民事的借贷关系,是这样吗?5.这样的事情目前最好的处理办法是什么?谢谢高手赐教,不胜感激!

1.这种情况对方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
可以
2.若追究,需要到案发深圳立案究还是到我朋友家那边报警?
案件发生地
3.此类案件可以网上通缉吗?
可以
4.听有人说当时因为私下协商还了7000,案件已由职务侵占转型为民事的借贷关系,是这样吗?
这是职务侵占,怎么转
5.这样的事情目前最好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找到人,把钱补上,或者公告

先报警

该案不存在转化的问题,但是该案很有可能已过追诉时效,建议请律师去当地了解一下案件的情况。

广东胡律师

1、没立案对方追究不了你朋友的刑事责任;

2、对方会先报警;

3、立案了如果找得到人就不会网上通缉;

4、如果学校能举证你朋友是职务侵占的话,他先返还了7000也成不了民事借贷关系;

5、最好是能找到当时学校的相关责任人把钱补上,并要其立下字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