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后能否再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8:30:32
甲被乙殴打,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乙履行了调解协议。后甲觉得对调解结果不满意,是否还能向法院起诉?
调解不能反悔吗?

可以再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50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经调解后 是不能起诉的

可以,行政调解没有强制力,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