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担保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6:16:59
我父亲帮人担保借款12万,借款已到期,现借款人跑了,债权人找我父亲,借条原文很简单:某某借某某12万元,于一个月归还,然后是借款人签名,担保人(我父亲)签名。我查了一下担保法,这种情况法律认同为连带担保。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这个第二十六条我有些问题不清楚,是不是债权人六个月没有起诉,我父亲就免除担保责任?还是只要他跟我父亲不通过法律途径要钱就算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还有,现在我父亲也想出去避一下,如果这种情况,我是不是要承担责任?借款人家里有一房子(和老婆、女儿、女婿同住),大概值7、80万,有车(但被借款人开着跑了)。我家里的房子产权人是我而不是我父亲,还有一老房子产权人是我外公,但我外公去世多年,我母亲一直没去办过户手续。

请了解这方面知识的朋友解答,我急死了。我父亲今天要出去,他是一走了之了,债权人好像是黑社会的,已经查清我家住址和我的工作单位(暂时未找上我家门,最近几天赖在借款人家里)曾经口头威胁我家人安全。摊上这种父亲,我真倒了血霉了。吃喝嫖赌的恶习全有,还惹上了黑社会。

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请求(诉及诉讼外的权利请求都算数只要是针对保证人本人就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责。就你所说的情况,债权人只要在主债权履行期满6个月内找你父亲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不论是否起诉,你父亲的保证责任都不会消失。但是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你父亲承担保证责任那天后两年内没有起诉你父亲,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就过了。

你父亲要承担责任的 人家已经六个月内已经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