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追诉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38:42
我的朋友在90年读大学的时候,表现非常优秀,临届毕业,学校将他列为报送读研究生之名单,由于家庭极其困难,又不得不送礼给某某..于是想到在出租车上向司机谎称自己是刚刑满释放出来的人,没钱用,向司机要钱,成功要到2次,累计50多元,都没有用过暴力行为,司机也是可怜他才给他钱的,后来得知,在第三次向出租司机要钱时,却被司机用刀把它刺伤,于是朋友逃离现场,跑到医院治疗,后来司机报警,派出所到医院把我朋友抓了,由于受伤,派出所决定把朋友留院治疗,三天内从未问过口供,由于看守不严,朋友成功逃脱,从此失去了学业我和未来.....后来朋友在外地改名换姓,艰苦创业,历时10载,终有回报,现已移民加拿大,每次同我谈起此事,悔恨不已,听说他的名字在网上还有追逃...他国内也有很多警察朋友,大家都不愿意提起此事,可在她内心深处始终有个心结,无法打开.....故托我向法律界前辈讨教,如今过去19年了,他应该如何做.....那件事是否有追诉期,以及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朋友说一定要了结此事。多谢各位!

我的问答可能会令你很失望,

凡已立案或应当立案而司法机关因任何原因而未立案的不受追溯期限所限。你朋友即属此情,永无过期一说了。

所谓追溯期是指在司法机关没有发现的情况下过了多少年多少年的情形。

在中国追逃是一辈子的事,除非他死了

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