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权追诉期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3:43:22
自己名下房产被母亲出售,一直被告之出租。因房款没全额给付一直没涉及到过户。后因为拆迁被买主告之房屋以被出售,当时和买房者达成口头协议。等房子拆迁后在把已收购房款退还,拖至两年才拆迁才继续。因房价攀升买房者突然反口不承认答应过的口头协议,且说已经过了法定追诉期,房屋买卖已成事实。我现在还能有什么办法补救吗?
我的房子被我母亲以她的名义卖了,当时签的个协议房款20w对方只付了15w。因为没付完就没涉及到过户。我和父亲一直都以为那个房子是租出去了。03年房子面临拆迁,因为房证是我的名字买房子的人直接联系的我,我才知道房子是卖了的。因为当时拆迁政策不是太合适,对方主动提出让把15w退还(他把当时签协议时的房证还有我母亲给他打的收条退还给我)。我也想要房但因为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我和买房人协商达成口头协议拆迁款到了我给他钱。结果更换开发公司拆迁拖到07年才开始,现在条件合适了买房人又反口不承认了。还有我要有疑义该在得知权益受侵害一年内起诉,现在时间已过。我想看看还有什么补救办法没?

可以提起撤销或者无效诉讼。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把当时签协议时的房证还有我母亲给他打的收条退还给我”
东西在谁那里?房证是谁的名字!收条是否具体写明是收的是什么款项!
另外 你一直没同意你母亲无权代理的房产买卖,而对方很明显的也是知道你母亲的无权代理行为的!也就是从你母亲手里买房的人明知你母亲没有对房的权利,依然购买,也就不存在善意取得!你母亲和买房人的合同是无效的!
你现在不是需要补救措施!而是需要把我说的这些告诉对方并且返还房款!(事实上应该是你母亲还的)
房屋买卖是复杂的,涉及内容很多!一个不小心就会吃亏!而且数额不小。如果可以 最好找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