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资纠纷的相关问题,以及委托律师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1:59:46
我在一家公司供职4年,上个月辞职,因公司
1、始终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说第四年给我们几个主管买保险的时候曾问过我们愿不愿意签合同,我们说不愿意,根本没有这回事)
2、每周工作六天,第六天同样按照平时的小时工资计算,并未给予双倍工资(公司对此的解释是当初入职时已经讲明每周6天,底薪多少,即是说这个底薪里已经包含加班工资了,并且每月还有奖金,说这个奖金就等于加班补助)
3、每天工作9个小时,却只按8小时计算(公司对此的解释是公司允许早上来了打卡之后才吃早餐,再加上中午吃饭时间,实际工作时间大概就是8小时,实际上并没有一个标准的统一的吃午饭时间,通常都是差不多中午了,就电话订餐,送到了就吃,吃完继续工作,而且经常因为工作耽误吃饭,两三点才吃午饭也时常有的)
4、五一国庆等法定假日照常上班,并未给予三倍工资,只是事后给予补修
5、我工作了3年多,才开始给我买保险

我们的工资奖金都是通过银卡转账的,但不是用公司的账户,而是用公司法人的私人帐号转账的,另外我们也没有正规的工资单,只是用excel做了个简单的表格打了一小条在废纸上,听说这很难做为工资证据,是不是这样呢?

按照08年1月实施的新的劳动合同法,我可以申请实施之日起至我辞职之日期间因为未签订合同而应该给予的双倍工资赔偿吗?是不是就是说公司应该再赔偿我08年1月到09年3月这15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标准是基本工资,还是加上奖金、业绩提成等所有的收入?如果还在职的主管给公司做伪证证明是当初我们自愿放弃签合同的,那我还能要求这个赔偿吗?

听说自己辞职不能追讨加班工资,需要在职时或被辞退时才能追讨,有这种规定吗?

劳动仲裁最长需要60个工作日,也就是差不多要三个月,而且从相关信息来看,因为数量太多,很难按期完成,如果公司有意为难,还要到法院诉讼,能拖上个一年也不是问题,这对我影响很大,搞这种事经常要来回跑的吧?肯定没法好好找工作了,在这里(广州)房租水电伙食交通电话什么的,一个月基本生活开支就要一千多块,耗不起啊。

另外目前在深圳有个不错的发展机会,如果这样耗着,我就没法去深圳了,所以想请问一下,我是否可以不在场,而全权委托一位律师代理我的这件事情(包括去法院诉

你工资奖金的银行卡转账记录就可以作为证据,虽然不是公司账户,但是如果对方不提出相反的足以推翻你的主张的证据,那么你的证据就可以成立,这是法律对劳动者在仲裁过程中关于证据方面的特殊保护。

广东胡律师:

1、你可以主张从08年元旦后到你辞职之日期间未签订合同要求单位给予你双倍工资的赔偿;

2、公司的“08年1月到09年3月这15个月的工资”属于正确的;

3、赔偿工资标准包含你的基本工资,奖金、业绩提成等收入,但不包括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劳动保护方面这类费用;

4、你的主管给公司做伪证是没用用的,不管是你自愿放弃的还是公司不给你签合同,只要你主张并且有证明你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主张要求1的赔偿;

5、你在离职后1年内都可以追讨公司欠你的加班工资;

6、你如果时间拖不起可以委托律师来代理,我在广州,具体的费用你可以与我单独联系;

7、我保守估计你最少可以向公司要求三万的赔偿。

楼上基本详解了!
你可以去仲裁委员会填写申请表,但是你的证据还有待收集啊!~
广州免费法律咨询

你说的这个情况,给你一下法律意见:

1、始终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说第四年给我们几个主管买保险的时候曾问过我们愿不愿意签合同,我们说不愿意,根本没有这回事)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从08年1月开始主张双倍工资。社会保险是从你到公司工作开始时补缴。

2、每周工作六天,第六天同样按照平时的小时工资计算,并未给予双倍工资(公司对此的解释是当初入职时已经讲明每周6天,底薪多少,即是说这个底薪里已经包含加班工资了,并且每月还有奖金,说这个奖金就等于加班补助)

对于加班费的要求,你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每周工作6天可以主张第六天的双倍工资。

3、每天工作9个小时,却只按8小时计算(公司对此的解释是公司允许早上来了打卡之后才吃早餐,再加上中午吃饭时间,实际工作时间大概就是8小时,实际上并没有一个标准的统一的吃午饭时间,通常都是差不多中午了,就电话订餐,送到了就吃,吃完继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