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2:28:58
第五十条 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确需修改的是什么意思?听取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是否应该“听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包括那些具体内容(包括企业预期盈利吗)?依法给予补偿包括那些补偿?什么时间内给予补偿?

确需修改就是一定要修改的意思。这种情况很常见!
听取厉害人的意见时很有必要的。
毕竟规划局是调管单位。
应该不包括企业预期盈利吧这个我不确定!
给予补偿应该主要体现在资金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