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有关房产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0:55:15
我们家前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由于钱的问题没有办过户,但双方立有字据,就是说自房子出售日起,买放对房子拥有一切权利,若要办理什么证件,卖方无条件配合。但现在我们去找卖方一起去办过户,他们却不去签字我们也不能办。我们想用法律的手段解决,请问各路法律界人士这个官司能胜诉吗?

物权法规定,房产证是房屋归属的法律证明。现在房屋不属于您所有。
物权法规定,因法院判决取得物权的,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取得。
建议依法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依法取得房产。
在判决之后,法院会发送协助办理产权证的通知,由此取得产权证。

  • 要看双方立有字据有没有时间期效,没有时间期效即无用。因产权人不是你。起诉也可赔-部分精神,利息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
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
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
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看你所预期的胜诉是什么。
拿回房款的话,应该问题不大。
如果对方反悔不卖房子的话,你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要求他退还房款,承担违约责任。
房子权属是以登记为准的,没有登记的话,你对房子没有任何权利,只对卖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