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离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11:36
我在旧单位已工作多时,因为对旧单位的霸道制度不满所以找到了更好的新单位工作。但是新单位必须要求3天时间就必须到岗参加工作。我不想放弃这次机会,但是在旧单位提出辞职后被答复必须要提前一个月提离职申请。故没有批准。但我非常珍惜新的工作单位。如果我在3日后强行从旧单位离职,会有什么后果?
我的养劳金公积金等应该怎么办。工资可以不要但是顾虑会不会对档案有影响。前公司有在档案做手脚的机会吗? 在和旧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我能和新单位签合同吗? 谢谢。

1.如果你3日后强行离职,旧单位会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名拒付你工资并可提起仲裁要求赔偿。
2.一般公司不能保管学籍档案,他顶多在工作档案里放你强行离职的警告、处分一类,对档案有一定影响,但是影响不大。
3.在与旧单位解除合同之前,新公司是不可能与你签合同的,这是违法的,新公司要负连带责任,新公司是不会冒险的,你去新公司的时候,他们一定会要求你带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入职。
4.你的社保要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旧单位停保,然后新公司续保。
公积金每个地区规定不一样,建议去公积金管理处咨询。

打工的都不容易,建议如下:
1.以书面形式向旧单位提出辞职,30天后合法走人。
2.向新公司说明情况,争取晚一点到岗,一般晚一个月没问题。
3.如果你对旧单位的规章不满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可以去劳动监察举报或劳动仲裁,但是不能这样强制离职。
4.你可以提出辞职后,将年休假、补休假、病假之类的全休完,年休假不休可以要求折合现金计入薪水的。
5.有空把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什么的看一看,去劳动部门咨询一下。

有其他问题可以留言,不用浪费分数了,呵呵。

不能,如果你这样做,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会被公司起诉的,要按合同上写的违约金赔偿。
别的就没什么了。

你那都什么企业呀!你看看劳动法和合同法里关于劳动合同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