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法院吗?急求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0:53:27
因和拆迁人没达成拆迁协议,区房管局对我家实行行政裁决。我不服裁决于4月8日向上级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请行政复议并被受理(结论现在还没下来)。4月14日拆迁人以影响整个危改工程进行为由向法院起诉区房管局,我作为第三人4月24日同时出庭。
4月24日区法院根据23日房管局的《先予执行申请书》对我家下达《行政裁定书》,并于4月27日对我家实行司法强拆。
想问的是:1,现在我是否可以提请行政诉讼?
2,法院,房管局,拆迁人究竟谁该是被告啊?(因为他们对我的拆迁赔偿严重与事实不符,我都急糊涂了)

广东胡律师:

1、你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2、对你家实行司法强拆的单位作为被告,行政诉讼是比较复杂的案件,你最好还是委托律师介入,不然你现在还没有办就急糊涂了,到时候真的诉讼了,你也会因为证据不足不了解清楚的法律程序而败诉的。

你好,委托律师办理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