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一个问题,关于教育的?跪等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0:44:28
我以前在武汉读大学,但由于和同学打架致使重伤,之后我离开了学校。我回家办了新的户口,又考取北方的大学,08年,武汉警察发现了我,被抓了。因为陪了钱,我被关了6个月。现在北方的学校开除了我,学籍被调走了,应该是被谁取走的那?派出所没有那个权利把?我能不能回到北方的学校继续读书啊?北方那学校是211工程中的较差的学校。我在北方的学校表现很好。现在,我原来的身份证注销了,如果能回学校,就用后来新办理的户口和身份证。

你好,首先你要了解你那学校的情况管理规定,是否够开除你的条件,如果你仅仅是羁押6个月而未经法院判决负刑事责任,可能是不够条件开除条件的。
关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你可以看一下你们学校有没有相应的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如果学校达不到开除条件则要撤销开除决定。这对你来说是最有利的一种情况。
如不成,则你只能再考虑其他途径,比如再次考试。

学籍可能打回高中所属于的教育局了,你可以问下北方那个学校
开除学籍后一般来说基本上回不到北方那个学校了
既然从新办了户口,就从新再考吧

既然办了新的户口
那当然只能按新的户口办理所有的事务了
你想回去北方的学校继续读书的话,最好就是首先咨询学校的意见,看看他们能否在接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