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劳务介绍费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0:04:00
最开始,通过劳务介绍所找到了一份工作,但实习一天不习惯就没干了。于是又找原来的劳务介绍所。第一份工作的介绍费是200块,第二份他介绍我去一家专卖店,要中介费400块,于是又补了200块。可结果没应聘上专卖店那份工作。于是,他又介绍了一份工作,是理货员。中介费是300块。这样说来,中介所应该退还100块,是不是?如果应该退,而他却不退。该向谁讨公道啊 ?
请教各位了,非常感谢
熟悉关于此问题的人,或曾遇到过此类问题的人,帮忙解答下,好吗?在此,谢谢各位了

中介所应该退还100块。他却不退,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举报查处!

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据此,中介所应退还100块,但可扣除必要的活动费用。各地劳动监察大队负责查处劳务中介的违法行为,也可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为几十块钱打场官司并不划算,建议集中精力寻找新岗位。

若真需维权,你应具备下列证据:1、理货员职位的介绍费是300元;2、中介给你介绍了理货员职位;3、中介所实际收取了400元;4、之前没有介绍成功。

可以向消协申请调解,不起作用的可以想工商部门投诉。

合同具有相对性,他不退,你还是得找他退.

如果不觉得数额小,可以起诉的~~

每天找他去退啊,若不退就烦死,让不能正常工作. 怎么样哦,让劳务介绍所失去信誉?
看他还不退给你钱,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