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懂法律的朋友进来帮忙看下~给点建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1:28:41
从2003年集团建铝厂以来,先后四次在我家责任田里用大型挖掘机挖埋上水管道(第一次挖掘建二铝,第二次三铝,第三次扩建改道挖出前两次地下的旧管道,第四次管道改道。)都是一夜之间,地面一道山,地下一道川,惊的人目瞪口呆。任意压埋、糟蹋庄稼。也不知谁挖的,也不知谁叫挖的。到集团不知找谁,到村里支部书记说不知,最终打听到谁叫挖的,包工者虚意应承,工程完工后都是无人问津,再找包工者,曰:“你不会去告。”于是乎一切错误都是不会去告状造成的。农民犹如无头苍蝇也不知咋告,磨烂嘴,跑断腿,赔偿没人管。大队、铝厂、乡里、县里、跑到最后,赔偿没指望,【车费、饭费】道花了不少。悟出这是企业和乡政府合作的游戏。我们开始怀疑人民政府是姓“人”,还是姓“企”?人民政府应该姓“人”,不应该姓“企”。 百姓感觉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这几年心里始终装着农民,胡主席也说过“百姓无小事”,企业和地方政府怎么会这样无视百姓合法权利?这种行为有悖党中央的农民政策、有悖十七大制定的“和谐发展”的宗旨、有悖中国土地法!是对公正、公平的扭曲。是破坏党群关系、损坏政府形象的陋行。“冤死不告状”是封建思想的逸留,新时代的农民正尝试着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工程完工后,遗留症状大。
1.第一.二次挖掘后回填草率。丘岭地形,南边是岭,北边是沟。我家梯田南部高嶙8米多,北部高嶙5米多,夏季暴雨,上漫下冲,南部大璘决堤,淤沙、石块呈扇形铺开,於我家债人田长度(95米)一半,被淤处庄稼全无。地北边高璘被挖处,想跟水土顺挖沟冲走,行成大豁。为能耕作,从高处地中取土填豁,费工不说,破坏了原土壤结构,来年庄稼产量明显降低。【要求赔青、赔工】。
2.施工时车碾挖掘机轧地面硬似钢板;一经下雨或灌溉,地中被挖处下陷严重,造成地表凹凸,耕作时机械翻到,苦不堪言。【要求赔偿复耕费】。
3.地中设有管道阴井,耕作难度更加一层。【要求合理赔偿】。
4、挖掘施工毁坏地形。【要求回复完整】。
四•2007年挖掘前,铝厂扩建,地内垒围墙,车辗、料占毁坏砸倒的庄稼有半亩多。 以上就是我面对的问题,希望懂法律和有这方面经验的朋友给点建议。

应该先去当地政府的有关部门要求赔偿,无果的话你可以直接当地法院分别提出民事起诉,要求给予合理赔偿,被告就是电力集团和铝厂,法院会先调节,他们找得到应该赔付你损失的人或企业。你也可以到当地寻求法律救助,让律师帮你行使自己的权利,拿回应有的补偿。

楼上作广告的垃圾律师,别再无聊了好吗?

广东胡律师:

建议你先去当地政府进行投诉,然后再申请行政诉讼要求占地部门给予你1-4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