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合同违约事件。高手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2:41:47
问:
1,双方签约的合同言语不详,房子地址没写、是否付清全款没写,是否有法律效应
2,A方撕毁合同,B方所执合同上碎片上没有签名,证据是否成立
3,购房价值四万,A毁约,未对B造成经济损失,合同上未写违约条款,如果A败诉,缴纳违约金多少。
4,电话录音是否能作为诉讼证据?
如果B出示的电话录音,A声称为假。是要B出示录音真是有效的证据,还是要A出示录音为假的证据

回答:
1,该合同的标的是房子,房子的地址是参考内容之一,如果有其他的文件能够证明此合同指代的房子确定,那么不写房子地址可以。是否付清全款,跟房子的所有权没有直接关系,主要看房产证的内容。因此,以上不会当然的影响合同的效力
2,证据不足以认定
3,未约定违约条款,且没有给B造成损失,A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真的要求A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是购房款的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到法院判决的日期。
4,电话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绝对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该情况,由A来举证证明录音为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