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后的财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0:05:32
夫妻一方妻方因病去世。夫妻有一栋房产。
夫妻(丈夫为A,妻子为B)有一个儿子C,一个女儿D,
丈夫A的父母均早已去世。妻的父亲E早已去世,妻的母亲F在世。妻有5个兄弟姐妹。

请问,妻方去世后,财产分配方法是否如下?
丈夫A首先分得1/2房产。
儿子C、女儿D、丈夫A还有妻的母亲F 共“4人”一起分配“去世妻子B”留下的1/2房产。

具体分配细节是否如下:
丈夫A首先分得1/2房产
丈夫A再分得1/8房产
儿子C分得1/8房产
女儿D分得1/8房产
妻的母亲F分得1/8房产
补充一下情况:
本情况假设为“妻子B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债务,丈夫A也没有债务,夫妻在新婚姻法前产生正式法律夫妻关系,房产是在新婚姻法之前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假设儿子C年龄27周岁和 女儿D年龄22周岁左右。
请帮忙再次回答一下问题。

原则上这样分没错

但有几点要值得注意

1该妻有没有遗嘱并有债务(有遗嘱按遗嘱继承 有债务先清偿债务)

2夫妻结婚时 是否在新婚姻法后--新法颁布前已经取得婚姻关系 该房产根据旧婚姻法为夫妻共同财产 照你说的分配。如果在新法颁布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产权是一方在婚前取得为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条)

3在继承财产同时要考虑实际情况 优先分配给需要赡养的老人和为成年人

照你补充所说
丈夫A首先分得1/2房产。 --没错 一半本来就属于他
儿子C、女儿D、丈夫A还有妻的母亲F 共“4人”一起分配“去世妻子B”留下的1/2房产---F分到的部分必须高于当地人均收入 CD已经成年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继承法》中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分配: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6、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2、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