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板与员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1:08:30
前提把XX比如树木,树木的平均价格设为3500,个人开的店面不是正规的公司,当我在这上班前和老板谈的工资保底是1500,因为个人能力有限,只能在公司做个物流说白了也就是个送货的,之前干的都挺好老板也挺好,但是在第三个月的时候出问题了,具体如下:4月1日,某公司要两棵树木我给送过去了,下午结账的时候他卖了一棵,还我一棵给我结一棵的钱,2号上午呢某公司打电话给我说卖了的那棵树木有问题客户要求换一棵,我说这个没问题,电话挂了我就给他送了一棵,当我送过去的时候我把有问题的那棵取回来的话我这边的库存总数不就正好了吗?当我送过去的时候由于自己反映迟钝,他说要他给我打的欠条我说拿就下午取吧!(这是就不应该有欠条啊?因为在前一天你都给我结钱了哪还来的欠条呢?)当我下午去取的时候他还给我要欠条我说这你在1号都给我结钱了哪来的欠条呢!后来解释后给我了,并且我还给他打了个收条。(其实这时候我就不应该给他打呢!)3号上午呢我又给他送了3棵树木,中午我还说下午去了把所有的欠条好好的对对,下午去了呢和某公司的帐就对不上了,具体原因如下:他说我我2号给他换的那棵树木客户在3号的时候又找回来了,说还不行,他没告诉我,直接把我3号上午我给他送的其中一棵又给客户换了,这时他们库存里的3号上午我给他们送的总数应该还是3棵吧!但是在对账的途中他说他们库存里少了一棵数,我说这怎么可能呢?不管怎么给客户换总数不应该错啊?从这就开始对不上了,托了十多天这个帐一直没对上,其中我也去了好几次就是对不上,这不应该是我的错吧!托的时间挺长了,正好也到发工资的时候了,我在发工资的前一天给老板借了500应该还有我一千吧!我又在发工资的哪天上午给老板再次借500(因为特殊原因需要资金)这时老板还欠我工资500了吧!到下午下班了我和老板说开点资北也就是要老板给我发那五百。这时老板说。。。。。。。。。。。。意思是不想给我开,我马上也就知道什么原因因为自己还和某公司的帐没对上吗?后来我说那先给我拿一百吧!在我拿一百的同时我还说改天在和某公司对对实在弄不明白了在说吧看怎么处理?后来我就拿一百下班了!我就纳闷老板为什么不给我清呢?就算是我作错什么你也不应该这样把!!感觉是害怕我跑是的!!!这种问题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了!希望大家给我个好的解决办法或给我提点意见或建议 谢谢大家!请大家耐心的看看事情发生的原因! 帮帮我吧!!!

1、事情的根本原因在你给他们送货的某公司,这个公司不太地道,接你工作上的疏忽想占你们的便宜,所以这个帐你是永远也对不上的。
2、现在你要做的还是要到这某公司去,担不是对账,要说的三层意思:
一是,要说明我公司确实少了一棵树,是在送货过程中自己的失误造成的,与对方无关,现请求贵公司帮助查清;
二是,要表明贵公司一向信誉第一,不会因为这点小利益损害了自己的名声,相信贵公司一定会公平的处理好这事;
三是,由于自己工作上的疏忽的现在面临丢失饭碗,恳请贵公司看在自己年轻没有经验的的份上,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我窘感激不尽。
3、同时要想自己的老板讲明情况,承认自己工作上有疏忽的地方,但关键是对方公司不太厚道,见利忘义,今后与他们打交道一定倍加小心,自己也会尽力挽回,请老板宽宏大量,给自己一个补过的机会。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你真心实意,老板也不会太难为你。

如果你没弄错就把话说明做事情不要拖泥带水

兄弟,现在这种情况太普遍了,实在不行记得要找劳动局,不知道电话的可以查114号码百事通咨询下,切记!以后不管去了哪一家公司做了一定要问他几个月转正,(一般1一到3个月)如果他到了转正的时候还没给你转正,你就直接叫他支付你工资走人,他要是不给你可以找劳动局,第一没签合同,你随时都可以走,并且他还要依法支付你双倍工资,所以,合同一定是要签的,第二,不签合同的公司建议你不要去呆。。明显的是想拖欠你工资用的!
下面给些专业的说法给你看看
1、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以此为由随时都可以走人,但必须按此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让他们签收获挂号送达,不需要单位批准,这是合法的。
2、合法而有效的方法是,第一在辞职通知上同时注明:请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结清应负的工资。第二如果公司不予办理,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请他们依法监督执行。
3、辞职理由得当,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的双倍工资等。
4、补充一点,辞职的理由还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