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我该在哪里起诉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0:30:26
我们分居己有四年。我是A县的,她的户口还在B县。结婚证是在A县办理的。她带着小孩一直在广东潮州居住打工,年中才回家一次,她极少在我家居住。这种情况,我该在哪里起诉离婚?单方面申请离婚行吗?婚姻缔结地是什么意思?我可不可以使用婚姻缔结地起诉离婚?有人说婚姻缔结地是涉外婚姻用的,不知到底怎样?急需解答,谢谢!

可以在A县起诉离婚。缔结地用于涉外婚姻与你没关系。

如果是起诉应该去法院,普通离婚到结婚的地方就可以了

婚姻缔结地的确是适用涉外婚姻,你的情况很复杂,首先就要确定她是不是在潮州居住满一年,如果满了,你还住在A县,那就在A县法院起诉;如果没有满一年,就要在B县法院起诉。
这里说的满一年是你现在要起诉离婚,这之前有一年。

去法院

一般到双方居住地,或者被告居住地起诉。

不是非要起诉才能离婚,如果你们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思,可以自行协商,分配好财产和孩子的问题,然后去民政局办理就行了。
如果要去法院离婚,第一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