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教:企业所得税调增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0:47:41
企业销售收入为38563535.23元,业务招待费为608912.70元,请问可以扣税额为多少??(明细)谢谢!!

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但不得超过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扣除
38563535.23*0.5%=192817.68
608912.70*60%=365347.62 > 192817.68
因此只能扣除192817.68元,(608912.7-192817.68)元要调增

会计利润=38563535.23-608912.7=37954622.53

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608912.7的60%但不得超过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扣除
38563535.23*0.005=192817.68
608912.7*0.6=365347.62
要调增365347.62-192817.68=172529.94

税法利润
应纳税所得额=38563535.23-608912.7+172529.94=38127152.47

应纳所得税=38127152.47*25%=9531788.12

减 免所得税额 0
抵免所得税额0

应纳税额9531788.12 你要扣得税

38563535.23*0.5%=192817.6762
608912.70*60%=365347.62 > 192817.6762

两者谁小按谁计算,所以只能扣除192817.6762